沈昭成为舞女,并非出于向往浮华或追求刺激,而是一步步被命运推至悬崖边的无奈选择。她的道路,是1940年代中国女性在时代洪流中挣扎求存的缩影——没有英雄式的反抗,只有沉默的妥协与微弱的自保。
沈昭原名沈昭华,生于江南一个没落的书香门第。父亲沈砚之是前清秀才,民国后未能在新式教育体系中立足,只在私塾教些蒙童,兼以卖字画为生。家中藏书颇丰,四壁皆是线装书,堂前挂一幅“诗礼传家”的匾额。母亲体弱,常年服药,弟弟年幼,正在读中学。
她自小读书聪慧,尤爱诗词。十五岁那年,已能背诵《饮水词》与《花间集》,并在地方报纸副刊发表过几首小令。父亲曾指着她说:“此女若生在男儿身,或可中举。”——这句赞语,成了她一生中最明亮的光。
然而,1937年战火南侵,苏州沦陷。父亲因拒绝为伪政府书写告示,被日本宪兵队拘押三日,释放后一病不起,咳血而亡。家中藏书被劫掠一空,仅余几幅旧画与一方残砚。弟弟的学费无着,母亲的药费日增,家中田产早已变卖,只剩祖宅一处,却因战乱无人敢买。
她高中毕业那年,亲戚劝她:“女学生读再多书也无用,不如早嫁人。”可战乱年间,谁愿娶一个无嫁妆的穷家女?媒人带来的对象,不是年过半百的商人,便是残疾退伍的军官。她默默拒绝,心里却知:若不自谋生路,全家将饿死。
1943年,她随难民潮迁至上海。初时在一家小报馆做校对,月薪仅够买两斗米。母亲病重,需进口药,她四处借贷无门。一日,她路过霞飞路,看见“百乐门舞厅”的霓虹灯在雨夜中闪烁,像一只巨大的、诱惑的眼睛。
她本不屑于此。舞女在当时被视为“卖笑女子”,与妓女仅一线之隔。可当她在当铺第三次被拒——那枚祖传的银簪只值五元——她终于走进了舞厅后门。
领班是个精瘦的中年女人,叼着烟,上下打量她:“会跳舞吗?”
“不会。”
“学得快吗?”
她点头。
“长得干净,行。先试三天,穿高跟鞋走一圈,不崴脚就留下。”
那三天,是她一生中最羞耻的时光。她穿上借来的旗袍,套上银色舞鞋,在空舞厅里练习基本步。脚踝磨破,血渗进袜子,她咬牙不吭声。她想起父亲教她临《兰亭序》时说:“字如其人,要挺得住。”如今,她挺着腰背,在镜中练习微笑——那笑,要甜,要媚,却不能真。
第三天,她站在舞池边,灯光打下来,照得她如在云端。音乐响起,一个客人邀舞,她搭上手,指尖冰凉。她跳得僵硬,却规矩。领班在角落点头:“留着。”
她活下来了。
用她的舞步,她的笑容,她的沉默。
在百乐门,她从不陪酒,不接私约,不与客人过夜。她只跳舞,一曲两角,跳得规矩,收钱干净。她给自己定下三条底线:
1. 不醉:从不喝客人敬的酒,只说“胃病”;
2. 不独处:绝不单独赴约,哪怕对方出十倍价;
3. 不改名:别人叫她“昭小姐”,她从不改艺名,也不戴假姓。
她因此被其他舞女嘲笑:“装什么清高?还不是卖?”她不辩解。她知道,自己卖的是舞步,不是身体。她像在刀尖上行走,每一步都小心翼翼,只为守住那点自以为是的“清白”。
她曾有过真心。
那个银行职员陈君,戴圆框眼镜,说话斯文。他常来,只为看她跳舞。后来他们开始约会,在咖啡馆里谈杜甫、谈萧红、谈战后想去哪里。他许诺娶她,说:“我不在乎你的过去。”
她信了。
她甚至开始学着做一个“良家妇女”——不再涂口红,改穿素色旗袍,连走路都放轻了脚步。
可当他母亲得知她的身份后,那封退婚信来得干脆:“陈家书香门第,不敢玷污门楣。”信是用毛笔写的,字迹工整,像在写一篇祭文。
她没哭。
她只是把那双银色舞鞋收进箱底,再没穿过。
那一刻她明白:
她的过去,早已烙在身上,洗不掉。
她可以改旗袍的样式,改说话的语气,改生活的地点,
却改不掉“舞女”这两个字带来的轻蔑。
所以,沈昭成为舞女,不是“选择”,而是别无选择。
她不是林黛玉式的柔弱,也不是白流苏式的算计。她像张爱玲笔下的葛薇龙——明明知道这条路会毁了她,却仍一步步走下去,因为“看看也好”。
她跟她们一样,不过她心里是知道的,她是爱着一个人的。她不能白白地把这爱糟蹋了。
她跳舞,是为了让弟弟完成学业;
她忍辱,是为了让母亲少受病痛;
她沉默,是因为无人可诉。
当生存成为首要问题,道德便成了奢侈品。
她不是堕落,而是下沉——像一片叶子,被时代的风暴卷入浊流,却仍想保持向上的姿态。
后来她嫁给周慕云,是想上岸。
而与陆仲勋的纠缠,是她沉入水底后,抓住的最后一根浮木。
她知道这浮木可能带她溺亡,
可她仍想握一握——
哪怕只是一瞬的暖。